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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界定“三性”劳务派遣戴上“紧箍”
发布时间: 2013/8/24 9:00:46   点击率:2886
    “是提前转正还是被解雇呢? ”听说《劳动合同法》对劳务派遣作出了修改,家住合肥政务区的吴女士心里有点儿打鼓,女儿小凌前年夏天到包河区一家客车公司车床加工车间当派遣工,原本干满三年就有可能转正,现在新法出来了,不知该喜还是该忧。
  “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》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适用范围。 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人士介绍,《修改决定》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的补充性和非主流性,从法律上厘清了劳务派遣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的范围,增加了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的比例上限规定。
  “对于同工同酬,《修改决定》作了重申和更为具体的操作办法。 ”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泽平说,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大大提高,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五十万元提高至二百万元,并增加了对单位经营场所和设施、管理制度的要求。
  “《修改决定》旨在通过制度完善,增强可执行性等,来防止劳务派遣被滥用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。 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人士说。
  近年来,部分用工单位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,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、同岗不同待遇等乱象广为诟病。 2011年10月底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《劳动合同法》执法检查报告认为,“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”。
  全国总工会一项调查显示,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,诸如电信、邮政、金融、石化、电力、建筑安装等行业,部分单位甚至有超过2/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。
  “个别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占比高达八成。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说,特别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,一方面受编制制约,另一方面担心正式聘用会出现“能进不能出”现象,因而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。
  “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法》给劳务派遣戴上了"紧箍咒",有利于消除当下的劳务派遣乱象。”业内人士普遍认为。
  是“转正”还是外包用人单位有点烦
  “劳务派遣门槛提高了,不是想做就能做的。现在我们只做代理招聘。 ”合肥某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华经理告诉记者,注册资本200万元的高门槛让公司望而却步,下一步是增资取得行政许可还是转向代理招聘或外包,还需观望。
  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法》能否真正消除劳务派遣市场乱象?是否有可操作性?这是摆在用人单位、派遣单位和劳动者面前的待解难题。
  合肥文都人力集团公司董事长袁中福认为,就目前情况来看,很多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都是长期用工,几乎没有6个月期限的临时性岗位,因此不排除一些企业通过偷换概念来规避法律。辅助性岗位在不同行业、不同单位差别很大,实际操作中很难定性。如果严格执行“三性”中的辅助性要求,在主营业务岗位上的劳务派遣工只能被清退,而如果都吸收为单位自己的员工,势必扩大编制、增加人力成本。而“替代性”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可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,这具有一定的操作性。
  用工比例问题,是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面临的另一难题。比例上限具体定在多少,迄今尚未有明确规定。在王泽平律师看来,新法限制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的比例,这将强制用人单位减少派遣工,或转正或裁员。对于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,尤其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将因此增加用人成本。 “蛋糕就那么大,全部转正或全部裁员都不可能。有些用工单位早已想好对策,即把部分劳务量外包出去。 ”
  “劳务派遣将来很可能衍变为三种形式。 ”文都人力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文中分析,一是转成人事代理,即员工的劳动关系在企业,人事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办;二是转成委托招聘,劳务派遣公司只代理招聘,帮用工单位及时招工补缺;三是转为劳务外包,即用工企业把整条生产线外包出去,劳务派遣公司变身劳务工程公司,如:通信运营商将呼叫中心等业务外包出去。
  统一身份与待遇营造和谐劳动关系
  规范劳务派遣,最终还需落在劳动者身份与待遇的统一上。
  在合肥一家压缩机公司当普工的安庆姑娘钱佩佩工作非常安心。两年前,她作为一名派遣工进了这家企业,工资待遇、福利和假期都与正式工一样,公司规定干满四年就可以转正。在她看来,转正仅是时间问题,无需担心。
  记者调查发现,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尤其是制造业领域招工困难,急于留住员工,所以派遣工与正式职工在薪酬待遇上差别不大。但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中,差距不小。
  “派遣工在我们这儿大约占了七分之一。 ”省内某大型能源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,与正式职工相比,派遣工没有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。在省城某银行工作的派遣工小张说,她的工资不及正式员工的一半。
  “现实中,同工同酬原则操作起来有难度。不能简单地说同样的工种就该拿同样的工资,而应结合每个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判。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人士认为,这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,一些具体标准还需要企业与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再约定。
  “很难说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法律上得到规范,不被滥用了,所有劳动者就能实现同工同酬。 ”王泽平认为,指望一部法律解决所有用工难题是不现实的,劳动者的待遇与身份走向统一还有赖于从体制上改善劳动用工环境。
  袁中福认为,规范劳务派遣,最终得依托经济转型。一方面,人口红利逐步消失,企业寄望于违规用工降低成本越来越行不通了。另一方面,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的提高,促使行业优胜劣汰,客观上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练好“内功”,这对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十分有益。
 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人士表示,人社部门将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的培训,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。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,并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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